汕尾多部门联合亮出扫黑除恶收官之年“成绩单”
12月30日下午,在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,市扫黑除恶办、市纪委监委、市中级法院、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纷纷亮出收官之年的“成绩单”。截至2020年12月28日,全市共破获563宗涉黑涉恶案件,打掉171个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团伙,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逾6.9亿元。
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,立案查处275人
在当天发布会上,汕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陈孝奕介绍,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“清到底、清干净”的要求,深入开展“六清”行动,按期拿出“线索清仓”“逃犯清零”“案件清结”“伞网清除”“黑财清底”“行业清源”六张“业绩清单”,专项斗争收官战,取得了阶段性进展。截至2020年12月28日,全市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563宗,打掉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团伙171个,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人民币69196.84万元;一审判决116件443人;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“保护伞”问题线索708件,立案查处275人;发放举报奖励金96人266.7万元。根据省扫黑除恶办有关调查数据显示,2020年上半年汕尾市群众“觉得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程度有好转”全省排名第一。
“日提醒、周报告、月汇总”是汕尾市检察院对在办黑恶犯罪案件建立的工作机制。推行案件办理倒排工期和办案期限预警制度,是提升办案效率的重要举措。“前三季度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,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恶案件审结率达96.9%。”汕尾市副检察长陈汉明说,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黑恶犯罪案件127件411人,提起公诉113件458人。依法起诉了‘气霸’唐某标、‘黑物业’刘某成、‘村霸’章某潘等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,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。”
攻坚深挖硬骨头,多措并举打通“堵点”“难点”
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上,市纪委监委委员朱军提到“顺瓜摸藤”、以打“伞”促扫黑除恶的工作思路。“如查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、副局长郑海陆案,推动顺利打掉海丰以郑某田为首的垄断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、强迫交易等涉黑组织;查办海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骆潭若和梅陇派出所原所长吴小沙案,推动顺利打掉海丰以林某双为首的开设赌场、非法控制三轮车经营等涉黑组织。”朱军说,“通过强有力的‘惩腐打伞’和扫黑除恶,我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,政务环境明显改善,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。”
“今年4月前汕尾法院案件存量大、进度慢。”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木胜说,“疫情期间多方协调建设了‘云审判’网络平台,两级法院共享看守所审判法庭、询问室的音视频网络,打通了一、二审开庭难、提审难的结案堵点。”陆丰“8.14”疫情期间,针对大要案开庭场地、核酸检测、法警调配、押解囚车和异地转押等问题,“陆丰法院调用法院法警、公安干警约400人次,警车70辆次,顺利将羁押于广州、揭阳、汕尾等地的58名被告人转押至陆丰看守所,并利用周末错峰开庭审理了唐伟标等14人、刘义成等21人的涉黑大案。化解结案难点,让案件审理步入快车道。”许木胜说道。
收官并非结束,推动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
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,市纪委监委将按照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,细化组织领导、线索举报、依法惩处、防范整治、监督问责、督查督办等机制制度,结合深化基层正风反腐等决策部署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;强化对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的政治监督,坚决纠正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努力推动“惩腐打伞”工作常态化。
“收官之年只是在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,相对前两年而言的一种说法,收官之后并不代表对黑恶势力的打击标准降低,更不是结束,收官之后,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,根据党委政府的部署,永远行进在扫黑除恶的路上。“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小鹏说。
采写:南都记者 唐建丰 实习生 张瑾杰
图: 张瑾杰
编辑:唐建丰